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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區域與文化 · Casino Slang & Historical Terms

1931年內華達州合法化

歷史 — 法律已報道

在「March 19, 1931」,內華達州州長Fred Balzar簽署第98號議案,使娛樂場賭博在內華達州全境合法化。這使內華達州成為唯一娛樂場博彩合法的州,並奠定現代娛樂場行業的基礎。該立法的動因是大蕭條造成的經濟重創,內華達州因而尋求新的收入來源。合法化初期吸引了雷諾(「世界上最大的小城市」)的小型經營,數十年後才有拉斯維加斯的發展。

實務應用

以現代標準衡量,1931年的合法化規定極為寬鬆:當時並無博彩委員會、無發牌規定,亦無對賭場營運的監管。現代監管框架是在隨後數十年間逐步建立的。

娛樂場行業詞彙表的一個詞條, 1,090 個詞彙,專為監控、合規及營運專業人員而非玩家撰寫。定義描述行業用法;如詞彙具有監管含義,請以規管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規加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