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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實開放存取澳門特別行政區 · 供營運商及監控部門參考 · 更新於2026年7月23日

負責任博彩是監控職責

這並非求助熱線。澳門的負責任博彩義務是營運商的法定責任:其中大部分在監控室內履行,並在監控室內留下證據。本節將每項義務對應至您的部門須監察的事項、時間,以及如何確保合法。

參考資料 · 免費公開

1 ·本節存在的原因

澳門的負責任博彩並非一項消費者服務,亦非自願性計劃。自2022年修法以來,這是每間承批公司的法定義務,須備有明確計劃、訂有呈交期限,逾期更須繳付行政罰款。而當中具有真正營運分量的部分——從阻止被隔離人士進場、識別賭博傷害,到執行籌碼扣留及保護數據——均由監控及合規職能在場內執行,而非靠一本政策文件。

這正是我們撰寫本節所針對的缺口。現有關於澳門負責任博彩的已發表材料,多屬二手法律介紹或消費者建議。本節反其道而行:逐一取每項法定義務,註明其法律依據及條文,並轉化為監控室實際上須注視的事項、注視的頻率,以及須循哪一途徑處理,使部門能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執行工作,並能證明已經執行。我們的目標是在問題演變成損失或監管機關的認定結果之前將其截獲。

2 ·各項義務及其歸屬

六大義務範疇,每項均註明法律依據,並各自設有獨立頁面,構成監控程序。

義務法律要求條文
管治、申報與巡查 →編製計劃;於12月31日前提交執行報告及來年計劃;通過三年期審查。第42-A條 · 第42-B條第2款 · 第48-C條 · 第22條
識別及介入 →處理賭博依賴問題;營運專責支援小組;僅在同意下轉介至社工局。第42-B條第1款 · 第16-B條
隔離及進場管控 →禁止被隔離人士進入;處理違反、解除及當場扣押籌碼。第6條 · 第11條 · 第11-A條
員工培訓與意識 →提供並證明員工培訓;向玩家提供資訊。第42-B條第1款
數據保護 →將隔離名單、生物辨識及互動紀錄限於特定目的、同意及保存期內。第16-C條 · 第8/2005號法律
宣傳及披露 →將博彩相關資訊披露限於博彩區域;跨境時遵守當地法律。第42-A條第1款及第2款

跨司法管轄區的程序差異另載於 地區比較.

3 ·四項文書

文書規管範圍關鍵條文
第16/2001號法律經第7/2022號法律修改博彩法律。確立負責任博彩義務。第42-A條 · 第42-B條 · 第48-C條 · 第22條
第10/2012號法律經第17/2018號法律修改進入娛樂場、在場內工作及賭博。年齡、隔離、逐離、錄影。第2、3、4、6、8-A、11、11-A、16-B、16-C、17條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規管隔離及介入紀錄。透過第16-C條適用
第16/2022號法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

4 ·幾乎人人都會搞錯的區別

負責任博彩義務分載於博彩法的兩條條文,而兩者功能不同。第42-A條是政策條文:限制博彩資訊可在何處披露,並訂立編製及定期檢討負責任博彩推廣計劃的義務。第42-B條是內容條文:訂明該計劃必須包含的內容:有關負責任賭博及成癮的玩家資訊;阻止被隔離人士進場的措施;自我隔離及由第三者提出隔離的資訊;一個專責負責任博彩小組;以及員工培訓。

附有罰款的期限

根據第42-B條第2款,承批公司必須向博彩監察協調局提交兩份文件 annually, by 31 December:一份有關該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下一年度的計劃。未有提交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處罰款 MOP 100,000 to 500,000 ,依據為第48-C條第1款第2項。這是整個制度中唯一固定的週期性限期。參閱 管治、申報及巡查.

5 ·監控團隊應知的錄影禁令

第10/2012號法律第8-A條(由2018年的修訂加入)禁止在娛樂場內任何地方錄製影像或聲音,並禁止在博彩桌及其三米半徑範圍內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經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許可者除外。如有跡象顯示有人未經許可進行錄製,第10條第1款所列人員可要求出示該裝置及其錄製內容,並可命令銷毀該等錄製內容。

「禁止在娛樂場內任何地方錄影或錄音,並禁止在博彩桌及其周圍三米的限定範圍內使用手提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第10/2012號法律第8-A條第1款 ·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52/2018,2018年12月27日

此乃DICJ於2026年7月與全部六間承批公司商討的代理投注及直播執法的法定依據。它是一項負責任博彩文書,但在實務上純屬監控職責。

6 ·合規日曆

整個制度可歸結為時間。大部分屬持續性工作;只有一項是固定日期,而那正是附有罰款的一項。

頻率據此運行的工作
持續在入口及場內進行隔離名單篩查 · 賭博傷害指標監察 · 披露/擺放監察 · 確保負責任博彩數據只用於原定目的。
每更確認隔離名單為最新版本 · 確認負責籌碼扣留的人員可以聯絡得上。
每宗事故記錄互動情況 · 在任何轉介前記錄同意 · 執行籌碼扣留並簽署。
每項推廣活動宣傳品擺放須於推出前審批;記錄批准簽署。
定期檢討及改善計劃 · 更新培訓及指標組合 · 審計存取權限及擺放位置。
每年 · 12月31日提交執行報告及翌年計劃(第42-B(2)條):唯一硬性日期,逾期罰款澳門幣10萬至50萬元。
每3年批給三年一度的檢討:評估負責任博彩義務的履行情況(第22條)。

7 ·資料來源

  1. 1.負責任博彩政策:披露限制及訂定計劃的義務 — 第16/2001號法律(經第7/2022號法律修改)第42-A條,BO 25/2022,2022年6月22日
  2. 2.負責任博彩計劃:強制內容及年度呈報 — 第16/2001號法律(經第7/2022號法律修改),第42-B條,第25/2022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22年6月22日
  3. 3.未呈交的處罰 — 第16/2001號法律(經第7/2022號法律修改)第48-C條第1、2款,BO 25/2022
  4. 4.禁止錄影錄音及在博彩桌附近使用電話 — 第10/2012號法律(經第17/2018號法律修改),第8-A條,第52/2018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8年12月27日
  5. 5.隔離(禁止進入娛樂場)、扣押、同意及數據互聯 — 第10/2012號法律第6條 · 第11條 · 第11-A條 · 第16-B條 · 第16-C條,BO 52/2018
  6. 6.承批公司的監督義務 — 第10/2012號法律,第17條,BO 35/2012,27 Aug 2012

法律條文已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核實。義務與部門的對應、監控職責及合規日曆為 Surveillance Intelligence Asia 本身的分析,與所引用的官方記錄分開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