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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商業與監管 · Gaming Regulation & Compliance

博彩中介人(Gaming Promoter / Junket)

法律事項已報道

獲發牌照以推廣娛樂場博彩的個人或公司,招攬並協助高價值玩家(「VIP」或「高端」玩家)到娛樂場博彩。博彩中介人傳統上提供的服務包括招攬玩家、安排旅遊及款待、提供信貸及追收債務,並按其玩家所產生的泥碼投注量賺取佣金。根據澳門2022/2023年的博彩法律改革,博彩中介人現時只可與一家承批公司合作,賺取上限為泥碼轉碼數1.25%的固定佣金(不設收入分成),不得發放娛樂場信貸,亦不得獨立經營貴賓廳。澳門博彩中介人行業已大幅收縮,由高峰期的235家減至2026年約29至31家持牌經營者。

實務應用

澳門傳統中介人模式在中國反腐行動以及2021至2023年對主要博彩中介人(包括周焯華(太陽城)及陳捷(德晉))的刑事檢控之後崩潰。

相關術語

Legal的更多內容

博彩法例(Gaming Ordinance)·博彩法(Gaming Law)·中介人協議·批給合同(Concession Contract)·公開競投·適當性調查(Suitability Investigation)·適當人選(Fit and Proper)·刑罰(Criminal Penalty)

娛樂場行業詞彙表的一個詞條, 1,090 個詞彙,專為監控、合規及營運專業人員而非玩家撰寫。定義描述行業用法;如詞彙具有監管含義,請以規管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規加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