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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商業與監管 · Banking, Chips & Financial Operations

博彩團(Junket,一般定義)

亞太區變體已報道

(1) 博彩中介人是一個獨立商業實體,負責招攬高額投注的賭客(主要來自中國內地),安排他們前往娛樂場目的地(主要為澳門),向他們提供信貸,並在他們返回原居地後追收其賭債。作為回報,博彩中介人按玩家的泥碼轉碼額或理論贏額,從娛樂場收取佣金。博彩中介人是澳門貴賓廳的主要客源渠道,而貴賓廳在歷史上曾佔澳門博彩毛收入總額逾50%。博彩中介人提供玩家,娛樂場則提供博彩設施、荷官及監管合規。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博彩中介人須受發牌及監管規管。(2) 一種有組織的旅程或套票安排,由娛樂場或第三方營運者帶領一批玩家前往娛樂場物業,通常提供交通、住宿、膳食及娛樂,以換取預期水平的博彩活動。此詞亦指圍繞貴賓玩家招攬、信貸提供及賭債追收的商業模式及營運生態,尤其是在亞洲市場。在高峰期,經博彩中介人促成的博彩約佔澳門博彩毛收入總額的70%。中介制度令娛樂場能夠接觸高淨值玩家(尤其是來自中國內地的玩家),而無須在賭債於法律上存在問題的司法管轄區直接提供信貸或處理追收。(3) 中介團(junket)是由博彩中介人或娛樂場公關為高價值玩家安排、由娛樂場贊助的旅程,包括交通、住宿、娛樂及博彩信貸。此詞源於1950年代,當時拉斯維加斯的娛樂場派出私人飛機,從美國各地接載高額投注者。在澳門,中介業務演變為一套精密的金融中介體系,營運者提供信貸、追收債務並管理貴賓廳。在2022年澳門博彩法律修訂後,傳統的博彩中介模式已受到嚴格限制。

實務應用

2021年至2022年間,隨着主要營運者被捕及監管改革,澳門的中介人行業下跌約80%,並由此徹底重組,轉向高端直營及高端中場模式。繼2016年Dore Holdings事件及2021年「中介人之王」Alvin Chau被捕後,澳門中介人行業經歷重大監管改革。新法規要求強化盡職審查、資本要求,以及對中介人業務更嚴格的監管。據信「junket」一詞源自拉丁文「juncus」(蘆葦籃),指盛載盛宴的籃子,後引申為任何消遣旅程。在現代博彩用語中,此詞專指有組織的高端賭博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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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廳(澳門)(VIP Room (Macau))·菲律賓娛樂及博彩公司(PAGCOR)·入場稅(Entry Levy)·泥碼計劃(Dead Chip Program)

娛樂場行業詞彙表的一個詞條, 1,090 個詞彙,專為監控、合規及營運專業人員而非玩家撰寫。定義描述行業用法;如詞彙具有監管含義,請以規管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規加以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