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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區域與文化 · Asia-Pacific Regional Terms

轉批給(Sub-concession)

澳門——監管/法律已報道

(1)轉批給是由原有承批公司授予另一營運商的衍生博彩經營批給,實際上在2002年批出的原有三個經營批給之外,增加更多娛樂場營運商。轉批給的出現,源於銀河與金沙未能達成營運協議,政府遂容許金沙透過銀河的轉批給經營。此機制亦令美高梅中國及新濠博亞得以進入澳門市場。2022年的博彩法廢除了轉批給制度,以直接為期10年的經營批給合約取代所有批給。(2)承批公司授予另一實體以經營娛樂場博彩的次級授權,實際上是將承批公司的權利分授。在澳門以往的博彩制度(2002年至2022年)下,共批出三個轉批給,合共產生六家娛樂場營運商。然而,澳門2022年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修訂廢除了轉批給制度。在新制度下,全部六家營運商均與澳門政府簽訂直接經營批給合約,且不得批出新的轉批給。

實務應用

轉批給機制是一個務實的解決方案,在維持只有三個經營批給存在的法律虛構前提下,將市場由三家營運商擴充至六家。此機制為澳門獨有,在其他博彩司法管轄區並無直接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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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批公司(Concessionaire)·博彩監察協調局(DICJ,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澳門博彩法(Lei do J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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