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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 · 澳洲聯邦法院 · 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已核實

Crown Resorts — 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4.5億澳元反清洗黑錢民事罰款

Crown Melbourne Limited;Crown Perth(Burswood Nominees Limited / Burswood Resort (Management) Limited)

事件類型
反清洗黑錢 · 監管處罰
行為期間
2016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
初審判決
2023-05-30
最終裁決
2023-07-11
狀態
最終
最後核實

摘要

Crown Melbourne及Crown Perth承認系統性及長期違反《2006年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Cth),並同意支付AUD 450 million民事罰款:當時對娛樂場所處以的最大罰款。所承認的違規行為跨越六年,包括未有進行適當的風險評估、缺乏以風險為本的系統及監控、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監督不足、交易監察有缺陷,以及未有對546名高風險客戶進行持續客戶盡職審查——其中Crown Melbourne佔380名,Crown Perth佔166名。澳洲聯邦法院於2023年7月11日在CEO of AUSTRAC v Crown Melbourne Limited & Anor [2023] FCA 782一案中批准該和解,但附有保留:Lee法官指出該罰款處於適當範圍的下限,並在Crown聲稱即時繳付罰款將造成重大財務困難後,施加了財務監察條件。

時間線

已核實
  1. Crown Melbourne及Crown Perth承認違規行為的相關期間。

  2. 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與Crown向聯邦法院提交聯合陳述,建議罰款4.5億澳元;Crown提交《商定事實陳述書》承認違規。

  3. 聯邦法院由Michael Lee法官主持聆訊。

  4. 聯邦法院批准和解,命令Crown Melbourne支付3億澳元、Crown Perth支付1.5億澳元,分三期於兩年內繳付,另加訟費340萬澳元。

  5. 首期1.25億澳元到期。

  6. 第二期1.25億澳元到期。

  7. 最後一期2億澳元到期。

作案手法

已核實
  • Crown承認其反清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計劃的首要目的,並非識別、緩解及管理其所提供的每項指定服務中的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 Crown Melbourne未適當監察380名客戶;Crown Perth未監察166名客戶:合共構成546項違反《反清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法》第36(1)條的持續客戶盡職審查失責。
  • Crown在知悉有指控指某大型博彩中介人與有組織犯罪有關聯的情況下,仍與其保持業務關係至2021年。
  • 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在Crown Melbourne提供予一名博彩中介人的私人博彩廳內,發生至少75宗涉及約2,300萬澳元現金的可疑事件。
  • Crown未適當監察數以十億計美元的交易(包括國際支付流動),妨礙執法部門偵測及打擊可疑活動的能力。
  • Lee法官裁定有關違規行為「系統性、長期且惡劣;滲透Crown提供的每一項指定服務」,而造成的損害包括在六年間令澳洲社會及金融體系暴露於系統性清洗黑錢/恐怖主義融資風險之中。

一手來源

  1. CEO of AUSTRAC v Crown Melbourne Limited & Anor [2023] FCA 782 —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2023-07-11

    在澳洲聯邦法院判決數據庫(Austlii)搜尋案件編號[2023] FCA 782。

  2. AUSTRAC and Crown agree to proposed $450 million penalty (media release) — AUSTRAC, 2023-05-30 [link]
  3. Federal Court makes ruling in Crown matter (media release) — AUSTRAC, 2023-07-11 [link]
  4. Statement of Agreed Facts — AUSTRAC v Crown — AUSTRAC /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2023-05-30 [link]
  5. Crown Resorts and AUSTRAC agree to $450 million fine over money laundering breaches — ABC News, 2023-05-29 [link]

分析:監控與營運角度

分析

由 Surveillance Intelligence Asia 撰寫的編輯評論。屬意見性質:與上述已核實事實明確區分。

4.5億澳元的標題數字掩蓋了營運層面的模式。Lee法官裁定該反清洗黑錢計劃「並非以識別、緩解及管理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風險為主要目的」。這一措辭屬結構性而非程序性:即該反清洗黑錢計劃是為合規表演而設計,而非為風險控制而設計。

在33個月內(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於一間私人貴賓廳發生的75宗可疑事件,涉及現金合共約2,300萬澳元,發生於一項未有對其作出警示的反清洗黑錢計劃之下。懷疑已存在於監控系統之內;在本案中,它之所以未能傳達至反清洗黑錢部門,是因為架構上的分隔出錯。凡在監控、市場推廣與反清洗黑錢之間維持組織防火牆的營運者——無論是政策使然還是意外造成——在執法審視下都會產生同樣的結果。

Crown的和解之所以以兩年分期付款方式安排,正是因為Crown向法院表示即時付款將造成重大財務困難。聯邦法院的回應——財務監察條件加上財務總監就付款能力作出的誓章——相等於反清洗黑錢罰款的緩刑令:判決後監督,並容許澳洲交易報告及分析中心(AUSTRAC)申請變更。這已成為營運者財務能力舉足輕重的大型娛樂場反清洗黑錢和解案件的新模板。

經驗教訓(僅屬觀察,非指引)

  • 反清洗黑錢計劃的設計意圖,比其書面政策更為重要。
  • 懷疑未能傳達至反清洗黑錢部門,是架構上的失敗,而非個別判斷的問題。
  • 罰款的支付方式現已成為談判的一部分,持續監察是其一項特點。

This case file為面向專業讀者的摘要,並非法律意見。凡涉及法規、監管機構的裁定或處罰之處,均以官方文本為準。依賴本文前,請先行查核官方文本或諮詢專業意見。

最後核實: 2026-05-02. Errors? Email corrections@surveillanceasia.com。更正將於 24 小時內按編輯程序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