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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

已核实 + 建议开放获取Law 16/2001, Art. 42-B(1) · Law 10/2012, Art. 16-B · Updated 23 July 2026

识别危害,留下记录进行干预,仅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转介

该计划必须对高风险玩家及专门援助小组作出规定。监控部门负责的是侦测层面:各项指标、互动记录,以及作出诊断之前的界线。

营运者职责 · 监控责任

1 ·法律上的职责

负责任博彩计划必须向玩家提供有关赌博依赖及成瘾的信息,并须设立专门的负责任博彩小组,以提供协助及辅导(第42-B(1)条)。该小组是营办商须配备人员的常设架构:而非在情况出现时临时拼凑的应对。

如有充分迹象显示某人受赌博成瘾障碍影响,DICJ可将其个人资料传送至社会工作局(IAS)并要求介入,但仅可在该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第16-B条)。法规划出了娱乐场不得跨越的界线:识别并转介,不作诊断或治疗。

2 ·风险所在

有识别无记录客户服务人员或稽查人员察觉到情绪困扰,但未作任何记录。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发生:年度执行报告中,本应有干预记录之处便出现空缺。
未经同意即传输数据在未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社会工作局作出转介或分享个人数据。第16-B条规定,同意是转介的前提条件,而非事后补录的手续。
把干预当作劝导员工从运营上的照护义务偏离至辅导或诊断。娱乐场的职责是观察、接触和转介:而非治疗。

3 ·监控部门的职责

侦测首先是一项监控职能,其次才是福利职能。监控室本已为诚信风险而观察行为;同一门学科亦可借其识别伤害。可观察、可辩护的指标,而非对某人心理状态的揣测,才是值得采取行动的依据:输钱后持续加大投注额、逗留时间远超客人本身模式、单次进场均内多次前往ATM或账房、在赌桌上表现痛苦或攻击性、向其他客人借钱、自定离场后数分钟内即返回。

指标是触发接触的原因,而非诊断

以上任何一项均不能证实伤害。每一项都是让专门的负责任博彩小组知情并记录一次接触的理由。指标集的价值在于使介入一致且有证据支持:这是执行报告所需而临时判断所缺的两项特性。

接触记录是交付成果。时间、观察、所采取的行动、通知了何人、是否提供转介、是否取得同意。它是证明计划中的伤害预防要素确实在运作的凭据:而且由监控部门保管。

4 ·频次与时间

时间内容
持续在整个场内注意指标集;这是一项持续监控职责,不是一场运动。
每次事件在接触发生时即予记录;在任何个人资料传送之前记录同意。
定期更新指标集,并就接触与转介的界线向客户主任及场区人员重新简报。
至12月31日接触及转介记录汇入年度执行报告(见治理)。

5 ·正确流程

  1. 按既定指标集观察:以行为为据,不作臆测。
  2. 让专门的负责任博彩小组介入;接触时保持私密与冷静。
  3. 在谨慎义务范围内接触;不作辅导、诊断或承诺结果。
  4. 提供可行途径:娱乐场自身的限额或隔离(禁止进入娱乐场),以及法定选项。
  5. 如适合转介至IAS,须在任何个人资料传送之前记录同意(第16-B条)。
  6. 完整记录该次接触;它既是已履行的义务,也是履行义务的证据。

6 ·资料来源

  1. 1.计划须涵盖依赖问题并提供专门协助小组 — 经第7/2022号法律修改的第16/2001号法律,第42-B条第1款,BO 25/2022,22 Jun 2022
  2. 2.社会工作局的介入须取得当事人同意 — 第10/2012号法律第16-B条,BO 52/2018,27 Dec 2018
  3. 3.隔离/禁足数据的处理与互联 — 第10/2012号法律第16-C条,适用第8/2005号法律,BO 52/2018

法律条文已对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实。指标集、监控职责、节奏及流程属Surveillance Intelligence Asia自身的分析,与所引记录分级标示。